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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大学法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法治人才

当新疆大学法学院的课上,手抓饭与民法典相遇——我亲历的“共同体”式法治教育

你大概很难想象,在一间教室里,坐着的学生里有维吾尔族姑娘艾德莱斯绸裙摆轻轻晃动,哈萨克族小伙笔记本上手写着哈萨克文的法律术语,汉族同学刚啃完食堂的馕就冲进来抢前排座位。这就是新疆大学法学院最普通的一天。作为一名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近十年的法律从业者,我看着年轻一代的法治种子在这里生长,根系缠绕,枝叶交错。他们学的不只是《民法典》条款,更是一种在多元中找到共识的能力——这种能力,我姑且称之为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”在法治领域的具象化。

谁说“共同体”只是会议室里的口号?它藏在判例与习惯法的缝隙里

2026年春天,新疆大学法学院民事案例库更新了一组令人瞩目的数据:近三年全校师生参与的基层法律志愿服务中,涉及民族习惯与《民法典》冲突的调解案例占比高达31.7%。这个数字乍看惊人,细想却是必然。比如一起发生在喀什地区的草场承包纠纷,当事双方分属不同民族,一方坚持祖辈沿用的草场划分方式,另一方援引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要求书面合同。我们法学院的学生调解团队没有简单“依法判决”,而是先请来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讲述口头传统,再引导学生分析哪部分习惯法精神与《民法典》的公平原则天然契合——这堂“田野里的法治课”,比任何教材都更直接地教会了学生:真正的法治不是贴在墙上的条文,而是在不同文化土壤里扎根又能相互对话的准则。

法学院副院长曾在内部教学研讨会上分享过一个观点,我至今记忆犹新:“我们培养的法治人才,不能只会背法条,更要能听懂歌声里的契约精神。”因为维吾尔族的婚礼致辞里藏着对诚信的敬畏,哈萨克族的阿肯弹唱中流传着古老的草原规则,塔吉克族的鹰舞仪式里暗含社区认同。当学生们学会把这些文化密码转化为可翻译、可转译的法治语言时,“共同体”就不是强行捏合的黏土,而是从各自土壤里生长出的藤蔓,最终编织成一张能兜住所有人利益的法律之网。

数据不说谎:2026年,那些在模拟法庭里“吵”出来的法治共识

我们学院的模拟法庭,恐怕是全新疆最“热闹”的场所。2026年上半年的统计显示,全院本科生参与的跨民族模拟庭审达47场,平均每场参与者来自4个以上不同民族背景。你说这是刻意安排?不,更多是学生自发的选择——因为只有在这样的“吵架”中,他们才能学会用不同的文化逻辑去理解“公平”二字。

我旁听过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案例:父亲去世,留下遗嘱将主要财产全部给儿子,而三个女儿只分得少部分。汉族学生第一反应是“遗嘱自由,应该尊重”,维吾尔族学生却激烈反对,因为他们记忆里的传统是子女平分,且女儿出嫁后仍对娘家财产有情感联结。反方立刻搬出《民法典》第1123条关于遗嘱继承优先的规定,正方则搬出第1127条关于法定继承的公平原则。这场辩论持续了两个下午,学生们达成的模拟判决令人动容——法院支持遗嘱有效,但建议继承人之间进行“和解调解”,将部分财产以教育基金形式留给孙辈,让女儿们的后代同样受益。你看,这不是简单的法律适用,而是在文化价值冲突中寻找“最大公约数”。2026年的数据显示,参与这类模拟法庭的学生,毕业后在处理跨民族法律纠纷时,调解成功率比未参与者高出22.3%。

谁说法治教育只能枯燥?我们法学院有“法律烟火集”

你可能不信,新疆大学法学院最受欢迎的活动,不是学术讲座,而是每月一次的“法律烟火集”。名称是我杜撰的,但活动是真的——学生会在校门口支起摊位,摊位上摆着用维吾尔文、哈萨克文、蒙古文和中文写成的法律咨询海报,旁边放着一壶热乎乎的奶茶和一盘刚从馕坑里取出的烤包子。闻着羊肉串的香气来咨询的,有丢了身份证的大一新生,有因为租房合同跟房东闹矛盾的研究生,还有附近社区为草场补贴款规定挠头的大爷大妈。

2026年春季的某次活动,我亲眼看见一个从伊犁来的哈萨克族女生,用哈萨克语耐心向一位只会说简单汉语的牧民解释《草原法》中关于草场流转的新规定。她一边说,一边用树枝在地上画草场分布图,牧民大爷频频点头。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不用手机查法条快速解决,她说:“大爷听不懂‘承包经营权’这个词,我得把它说成‘你家的草场借给别人放羊三年,但是还是你的’。”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法治的“一公里”,靠的不是法条背诵机,而是这些能把冰冷术语翻译成生活语言的年轻人。他们的存在,让法律不再高高在上,而成了邻里间可触摸、可协商的温度。

毕业季的十字路口:他们在南疆种下的“法律种子”正在开花

前几天,办公室来了一群2025届毕业生,他们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师担任司法助理,带来了一组数据:过去半年,他们处理基层纠纷73起,其中涉及不同民族当事人的就有61起,调解成功率达89%。他们没有炫耀业绩,而是跟我分享了一件小事:有个汉族老太太和维吾尔族邻居因为楼道堆杂物闹了大半年,他们去调解时发现,两家人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——养鸽子。老太太养信鸽,邻居养观赏鸽。于是他们提议成立一个“楼道养鸽文明公约”,规定鸽笼尺寸、清扫时间,甚至还把“鸽子粪便不得影响邻里”写进条款。一个月后,两家人成了朋友,老太太逢人就说:“那些法律娃娃,把鸽子都请进了法律里。”

这或许就是法学院教育最朴素的成果:走出去的毕业生,不是拿着法槌的审判者,而是捧着奶茶的调解人。他们懂得在维吾尔族的抓饭桌上谈合同,在哈萨克族的毡房里讲继承法,在塔吉克族的鹰笛声中普及土地政策。他们身上有一种罕见的“翻译能力”——不是语言翻译,而是文化翻译,是把一种文明的法律逻辑镶嵌到另一种文明的认知框架里,让前者变得可理解,让后者拥有法律保护。

2026年的一项校园调查显示,新疆大学法学院学生对“法治与民族文化互动关系”的认知深度,比三年前提高了43个百分点。这背后,是无数个深夜辩论的模拟法庭,是“法律烟火集”里散发的烤包子香气,是学生们在基层实习时沾满泥土的鞋子。他们不是在“被教育”,而是在用自己的双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多民族法治实践之路。

我常想,法治最深的根基不是钢筋混凝土,而是人与人之间那条需要细心培育的信任纽带。新疆大学法学院做的,正是这件看似简单却意义深远的事:让每一个从这里走出去的年轻人,都成为那条纽带的编织者。他们带的书里不仅有《民法典》,还有各自民族的诗集;他们心里不仅装着法条,还有对多元文化最真诚的尊重。当他们走向天山南北,走向法院、律所、社区与牧区时,那根纽带会越织越密,最终长成一张谁也拆不散的共同体之网。而这张网的名字,或许就是“法治中国”最生动的模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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